定向生、保送生、特长生招生工作
1.定向生:根据《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“2017年起,中考语文、数学、英语等科目由省里统一组织实施;省一级达标高中或县(市、区)一中等优质高中,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不少于50%”。各县(市、区)应把辖区的省一级达标高中或县(市、区)一中的招生名额的50%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,作为“定向生”。“定向生”的招生办法继续按《宁德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部分达标高中面向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的通知》(宁教中〔2016〕5号)执行。
2.保送生: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“全省统一中考实行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‘两考合一’,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”, 2017年若有招收保送生的县(市、区),保送生必须要参加中考,并以中考成绩作为升学的基本依据。同时将招收保送生的实施方案,报宁德市教育局审核后组织实施。
3.特长生:特长生招生工作继续执行《宁德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》有关规定。